通知公告

查看分类

新生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须知

作者:本站 来源:本站 时间:2024/2/20 10:39:42 次数:

请确定好新生儿姓名,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!

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所需资料:

1.新生儿母亲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需携带:新生儿父母两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、复印件。

2.新生儿母亲之外的其他人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需携带:

(1)新生儿父母两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、复印件;

(2)新生儿母亲本人签字的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授权委托书;

(3)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
3.新生儿出生超过一年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需由新生儿父母双方携带:

(1)新生儿父母两个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;

(2)产妇病历复印件(含病历首页、分娩记录、出院记录);

(3)个人信息真实承诺等。

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,还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。

授权委托书领取方式:

(1)产妇住院期间授权委托书可在住院楼层的护士站填写;

(2)产妇出院后可到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领取或自行下载   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授权委托书    打印。

附件:

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授权委托书

上一条: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换发

下一条:

版权所有:聊城水城妇产医院

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件号:
鲁医广【2024】第0521-067-3715号
鲁ICP备2022003247号